赵建军背着母亲下楼。受访者供图
“妈妈在我身边好照顾,不在我身边我也不放心。”对于学校提供的方便,赵建军颇为感激,这让他既能安心上学又方便照顾母亲。
“在妈妈病情稳定后,我便从医院带着她来到学校,开始了‘带母求学’之路。”每天早上不到六点就起床,为母亲洗漱、按摩、做早餐。在安顿好母亲后,赵建军便匆匆前往实验室学习。晚上回到宿舍,临睡前,再给母亲洗脚按摩,做康复运动。
“这几年里,我去过了南昌几乎所有三甲医院的每个角落,对医院的挂号、问诊、陪护、出入院等流程都无比熟悉。”天气好时,赵建军只要有时间就会用轮椅推着母亲去校园晒晒太阳,看看校园、讲讲趣事。
“看着妈妈笑容越来越多起来,感觉所做一切都是值得的。”赵建军说道,身边部分同学受到他的影响,从基本不给父母打电话,到现在每星期都和父母联系了。
“这一路走来,有太多人帮助我,我也希望能够成为给予别人光明的人。”如今,赵建军母亲可以拿掉拐杖,自己走一点路,赵建军便在空闲时间参加各种志愿活动。
赵建军说,一路走来,他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毕业后他希望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人,同时感谢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完)
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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