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函问询中炬高新重要诉讼 神秘竞拍人爽约宝能系股东法拍支付******
新年伊始官宣大股东易主的中炬高新(600872)再遇波澜:一方面,重返大股东之位的火炬集团关联方起诉中炬高新获一审判决支持,造成上市公司2022年度预计提大额负债、业绩预亏,上交所最新就公司重大诉讼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另一方面,宝能系股东新年首笔司法拍卖高溢价落槌,但因神秘竞拍方上海尚若丰爽约支付,法拍终遭“流产”,而火炬集团方面第一大股东之位尚未实至名归。
目前宝能系股东在董事会席位仍占据主导。根据此前公告,火炬集团方面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的确切计划。
对于上述情况,证券时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炬高新方面获悉,上市公司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将本次一审判决赔付结果在2022年度进行计提,并且准备后续上诉。另外,记者按照上海尚若丰工商注册信息致电联系人,但对方表示根本不知晓该公司。
诉讼计提负债
中炬高新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4亿元至6.14亿元,同比将减少10.56亿元至13.56亿元;上市公司扣非净利润为5.56亿元,同比下降22.6%。
中炬高新指出,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扣非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亿元;而来自工业联合土地合同纠纷案件的预计提负债达9亿元至12亿元,相应影响净利润。
“2022年公司主营酱油业务美味鲜收入是增长的,房地产收入同比上一年度减少,也影响了利润。”中炬高新方面还介绍,针对诉讼计提负债是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的,后续上市公司将会准备上诉,如果二审改判,届时上市公司会做会计冲回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1月28日收到工业联合两桩土地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判令上市公司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16.73万平方米、返还原告购地款0.33亿元、赔偿原告损失6.02亿元,并支付相关土地物业过户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基于审慎原则,中炬高新对上述未决诉讼拟计提预计负债共计9亿元至12亿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亿元至12亿元。剔除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影响,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亿元。
尽管业绩预亏,券商机构对公司仍然看好,认为中炬高新大幅预亏主要系一审诉讼判决计提负债所致,且目前并非终审判决,考虑公司后续上诉,预计负债事项本身及金额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调味品主业(美味鲜)及地产业务的经营发展暂无影响。
2月2日中炬高新股价反弹,午盘涨幅扩大,截至收盘上涨7.62%,报收于38.42元/股。
关联方时隔20年翻旧账
本次拖累业绩的重大诉讼,也引发监管层关注。2月1日,上交所向中炬高新发送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020年9月至10月,工业联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分别要求上市公司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三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三块面积分别约1043.83亩、1129.67亩及797.05亩的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工业联合。2021年12月,经法院判定,将中汇合创作为上述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据披露,本次诉讼前,工业联合从未就上述合同事项主张过其对公司的权利;上市公司账面不存在上述三块土地使用权,与工业联合亦无与案件相关往来余额。中山中院认为,中炬高新彼时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工业联合公司交付案涉土地。对于该判决结果,中炬高新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在上诉期内提请上诉。
据了解,当时土地交易存在一定程序瑕疵,两家属于同一实控人,所以当时也并未计较。
企查查显示,火炬集团与工业联合为“兄弟公司”,实控人均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从时间线来看,上述纠纷涉及的土地交易发生于2000年前后,彼时上市公司大股东是火炬集团;但时隔20年“兄弟反目”,工业联合于2020年9月启动起诉中炬高新20年前土地交易并未履约,此时中炬高新的大股东变成宝能系股东中山润田。
因此,上述诉讼也被市场视为削弱宝能系对上市公司掌控力的类似“毒丸”计划。
对于市场这番猜测,中炬高新方面人士未予置评;至于火炬集团已经重回上市公司大股东,土地诉讼后续是否会撤销或者和解,前述人士表示后续并不清楚,“但判决已经下来了,我们只能依照法律途径继续上诉”。除了本次宣判的两宗土地案件,还剩余一桩土地纠纷案件还在由中山市第一民法院审理中,涉案规模相对较小。
由于遭遇流动性危机,宝能系股东中山润田持股遭频繁法拍和被动减持,而新年首笔司法拍卖再起波澜,神秘竞拍方最终并未支付价款。
中炬高新最新披露,1月9日至1月10日中山润田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061%股份被司法拍卖,但买受人上海尚若丰贸易有限公司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中山中院,因此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上述股份,另外上海尚若丰已交纳的保证金4195万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相关案件的债务。
中炬高新表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直接影响。
本次司法拍卖起源于中山润田与交银金融租赁产生租赁合同纠纷,1月10日竞买人上海尚若丰以3.16亿元竞得,相较起拍价溢价约50%。但工商资料显示,本次竞买方上海尚若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5日,实际控制人为陈少轩,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
记者也致电了上海尚若丰的工商注册登记电话,接听者为一男性长者,表示根本不知道上海尚若丰,也不认识上海尚若丰的实际控制人陈少轩。
据媒体报道,上海尚若丰与宝能系实控人姚振华商业版图中的企业、人员之间存在交集。
另外,工商注册关系也显示上海尚若丰与姚振华弟弟姚建辉旗下的莱华控股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尚若丰疑似是宝能系的马甲公司。
对此,中炬高新方面人士回应不了解上海尚若丰是否与宝能系有关联,也不清楚对方未支付法拍价款的原因。
除了本次司法拍卖竞拍方背景神秘,去年12月14日,中山润田高达1.53%持股司法拍卖由深圳讯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4.62亿元溢价竞得。该笔竞拍关系重大,确认后将直接导致彼时中山润田持股被火炬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以不到1%的微弱差距反超。
而赢得这场关键战役的深圳讯方成立在拍卖前一周,注册资本仅100万元。类似新面孔赢得竞拍的场面也曾在韶能股份司法拍卖中出现,并且竞拍方股权穿透后,也与姚振华胞弟姚建辉存在关联关系。
脆弱的控股股东之位
尽管中山润田司法竞拍扑朔迷离,但持续被动减持终究削弱了大股东地位;另一方面,火炬集团联合鼎晖系暗中增持,也实现持股比例反超宝能系股东。1月18日晚间中炬高新公告,最新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13.75%,而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增至15.4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目前双方持股差距不到2%。进一步来看,火炬集团所集结的鼎晖系是本轮增持绝对主力: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鼎晖隽禺、鼎晖桉邺分别增持,合计达到1.48%;另外,CYPRESS CAMBO,L.P通过认购Guo tai Jun an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发行的产品进一步增加持有32.8万股(占比0.04%)公司股份对应的收益权,持股均价在24.4元至34.45元/股,本轮增持合计斥资3.72亿元。
在1月21日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的计划。
中炬高新方面人士表示,当前双方持股比例差距不到2%,董事会改选比较困难;虽然宝能系股东持股比例上不再是第一大股东,但董事会席位依旧占据大多数。不过,中炬集团并没有承诺不增持,未来应该也会视情况增派董事。
另一方面,宝能系也并未“躺平”。
就在中炬高新官宣易主的次日,中国宝能官微披露了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在2023年经营工作会议讲话时指出,2023年集团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回笼现金流,逐步化解流动性问题挑战,保障集团业务经营开展,同时抓住政策支持窗口期,推进集团诉讼和解、债务展期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发展基本盘。另外,大食品板块作为集团重点业务,要加快完善组织和搭建团队,推进重点基地工作方案的落地。证券时报记者 阮润生(证券时报网)
Paxlovid仿制药猜想******
1月10日,“辉瑞称正与中国伙伴合作”的消息引发市场热议。有报道称,辉瑞公司首席执行官Albert Bourla在旧金山举行的摩根大通医疗保健会议上表示,正与中国的合作伙伴携手,预备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中国提供新冠口服药Paxlovid。同时Albert Bourla否认了有些中国公司生产及销售Paxlovid仿制药的消息。在辉瑞Paxlovid无缘医保后,相比降价幅度争论,供应是业界更关注的焦点。若实现本土化生产,Paxlovid的“一药难求”能缓解吗?
本土化生产
Paxlovid本土化生产提速。Albert Bourla在旧金山举行的摩根大通医疗保健会议上表示,正与中国的合作伙伴携手,预备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中国提供新冠口服药Paxlovid。
辉瑞中国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Albert所提到的就是早些时候与华海药业签订的本地化生产协议,并不是新发生的事情。目前我们双方正在积极推进。”该负责人说道。
2022年8月,华海药业与辉瑞签订了《生产与供应主协议》,华海药业将在协议期内(5年)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Paxlovid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具体的合作内容为,辉瑞提供奈玛特韦原料药与利托那韦制剂,华海药业负责奈玛特韦制剂生产,并完成组合包装。
据上述合作内容,华海药业生产的为Paxlovid原研药,而非仿制药。“目前我们公司正配合辉瑞加速推进Paxlovid本地化生产项目的各项工作,以保障Paxlovid在中国市场的充足供应,持续满足中国患者的新冠治疗需求。”华海药业相关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说道。
辉瑞方面同时对Paxlovid未进医保的原因作出了解释。辉瑞称,辉瑞与中国就Paxlovid在华定价的谈判已经中断,原因是中国政府要求的价格低于Paxlovid在中低收入国家的售价。
虽然Paxlovid未能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辉瑞方面称,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政府和其他相关合作方,确保Paxlovid在中国市场的充足供应。对方给出的时间表是,未来3-4个月内通过中国本地合作伙伴实现新冠口服药Paxlovid本地化生产。
强仿消息不实
在“一药难求”的背景下,各路黄牛层出不穷,药价炒到上万元,市场上的印度仿制药更是真假难辨。随后,市场传出国家药监局作为牵头部门正与辉瑞就Paxlovid的仿制药合作进行谈判的消息。
辉瑞方面对此予以否认,辉瑞称,报道称中国方面正在与辉瑞就允许当地制药商生产仿制药并进行销售一事进行沟通的消息是不准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了可以颁发强制许可的几种情形,具体包括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专利药品的制造和出口颁发强制许可等。
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医药卫生法学教授邓勇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Paxlovid强仿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国家没有动用强制许可制度的先例。少数几个药企曾申请过,也没有成功,比如当年甲型H1N1流感猖獗的时候,白云山制药总厂研发的达菲仿制药‘福泰’因没有获得罗氏制药的许可,于2009年试图向国家药监局申请启动强制许可程序,最终也没有通过。”
邓勇进一步表示,这背后是我国药品政策强调守正创新、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的考虑: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但由于强制许可制度实质架空了专利制度,因此在有替代手段(药企捐赠、医保支付、社会援助)的情况下,不会考虑采用强制许可。如果贸然地采取强制许可,开了先河,那么药企面对动辄投入百亿、耗时极长的新药研发就会望而却步,马上就没有国内企业愿意开发新药了。这样久了以后,就会导致行业里全是仿制药企业,这些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壁垒,整个市场就会充斥着恶性竞争。
比起降价幅度,Paxlovid的供应是业界更为关注的话题。不同于需要长期服用的慢性病药物,Paxlovid作为新冠治疗药物,有其特殊性。部分患者的需求是,哪怕自费,只要能买到也行。
业内人士撰文指出,“希望Paxlovid进医保,不仅是或者说不是想着这个药能降价,而是希望进了医保之后,这个药的供应能够得到保障,感染了之后符合条件——重症风险高的人能及时用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